2013-06-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运城市2010年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工作定于2010年12月12日下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考录用职位计划1:1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 2010年12月12日下午1:30
地点:运城学院师范分院(原运城师范学校)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府东街172号
三、体能测试项目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本次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女子: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800米跑。
四、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量化,实行单项百分制计分。考生4项成绩合计得分在200分(含)以上且其中三项成绩分别在30分(含)以上者为体能测试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1)
六、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试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试资格。
(二)本次体能测试不安排复测、补测,应自己调整身体状况,考生也不得在测试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
(三)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务必于下午1:30到测试地点报到。凡迟到10分钟以上或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五)体能测试的成绩当天在师范学校大门口张榜公布,并在运城人才市场网予以公告。
(六)体能测试结束后,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下一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59—2660407
运城市考录领导组
二0一0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