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充实法院工作力量,提高审执工作效率,加强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20名(男性17名、女性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警察工作;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视力5.0以上;
6、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退伍军人、有司法警察工作经验、有其它特长者优先或破格录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1月29日(不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尖草坪区迎宾路25号)。
3、报名要求:应聘者可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优先录取或放宽条件的相关证明(以上证明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红底)。
4、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1、体能测试(2011年12月3日)
凡符合条件并登记报名的应聘人员,均应进行体能测试,测试科目:
①列队(三种步伐);②擒拿拳;③单、双杠(引体向上、双臂支撑)。
2、笔试(2011年12月6日):
笔试内容为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
体能测试与笔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体能测试占60%,笔试占40%。
3、面试(2011年12月12日)
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按体能测试与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发[2005]31号文件)执行。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本院安排。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本院将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2、聘用人员月工资暂定为1000元;
3、本院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宿问题。
报名咨询电话:0351-5640598
联 系 人:赵鹏飞
下载:公开召聘合同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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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