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考笔试备考:行测知识回顾(24)

2013-07-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4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必须经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且要保证外商投资比率不少于25%,董事会是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区别:(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中外合作者按合同中约定的比例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2)中外合资企业都是中国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则无此限制。

    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为其他责任形式。

    47、市场管理法

    (1)反垄断法律制度

    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垄断类型:行业垄断、经济垄断、行政垄断

    违反垄断法的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种类型。

    (2)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方要包括经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形式。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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