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点并校”让辍学率攀高该反思什么

2013-09-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十年评价报告》统计,2000年到2010年,在我国农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几乎每过1小时,就要消失4所农村学校。在这其间,小学低年级成了辍学的主体。韩清林研究发现,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小学一到三年级的辍学率分别占辍学生总数的86.8%、73.7%和89.9%。“这成为了新一个历史高峰期。”(见1月4日的中国新闻周刊)


  “撤点并校”后,不仅中小学消失了,不利于农村适龄儿童入学,导致辍学率攀高;而且不利于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甚至连教学点都没有了,普及学前教育,更无从谈起。农村儿童要接受学前教育,只能到“黑幼儿园”上学,导致贵溪校车事故等频发。


  “撤点并校”的初衷是为了优化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但现实是这项政策给农村孩子及其家长到底带来了什么呢?一方面逼迫一些农村低龄孩子起早床上早学,造成低龄儿童集散住宿越来越多,而相应的心理辅导、生活服务、亲情疏导等没有跟进,导致许多学生营养、心理、亲情等出现不良反映。另一方面造成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社会影响恶劣。于是,上学难、校车安全、教育不公等问题再一次将农村教育的困境推到了公众面前。


  事实上,根据我国城乡实际,学校并非越大越好,而是规模适度才好。“撤点并校”后,一边是学校“巨无霸”,一边是学校成鸡舍,导致农村学生不是低龄住校,就是在校车上风险奔波。造成这种现象,乍一看,是在“撤点并校”过程中有些地方把好经给念歪了。其实,关键是在实施“撤点并校”时,没有考虑到农村孩子及其家长的意见与建议,没有考虑到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实则漠视了民声与民生。


  其实,就近入学、入托,受法规保护。无论是《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还是《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都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问题是,一些地方教育资源配置改革玩起了“踩翘翘板”游戏,“撤点并校”后直接带来了城乡教育生态恶化,使很多适龄儿童失学,还有“寄宿费”、“择校费”、“亲情隔离”和“校车安全”、“免费午餐”等一系列急需解决的问题,让农村孩子及其家长“伤不起”。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孩子成长奠基。而今,农村适龄儿童本该读书的却辍学了,且“辍学率达到新历史高峰”,这如何叫民众满意?我看,不仅民众不满意,国家的未来发展也会不满意。毕竟,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之希望与根基,农村儿童辍学率攀升,读书无用论兴起,岂止是民众家庭之痛?是该好好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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