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申论热点:如何有效缩小收入差距

2013-08-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收入差距拉大成为政府、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如何尽快缩小收入差距,化解社会矛盾,无疑是我们必须认真面对的重大战略问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拉大。1997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6:1,2010年扩大到3.33:1。此外,行业间与行业内部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土地、资源、资本、房产等要素日益成为调整财富的重要力量。


  一、收入差距拉大对我国社会产生了三大负面影响


  1.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邓小平曾深刻指出:“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邓小平年谱》下卷第1364页)收入差距拉大主要通过四个途径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是影响社会心理,引发社会不满情绪的滋生蔓延,影响人心所向,容易生成社会不稳定的心理温床。二是影响社会秩序,特别是会诱发违法犯罪活动,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恶化社会治安形势。研究表明,居民收入差距与违法犯罪活动存在显著的相关性。据统计,在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同时,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犯罪案件由1981年的89起/10万人,上升到2004年的363起/10万人,增加了3倍,犯罪率以6.3%的年均增长速度在快速上升。三是影响社会结构,容易导致社会结构失衡甚至畸形化发展,激化阶层矛盾,严重时会造成社会对立与冲突动荡。四是损坏社会制度的公正和权威,削弱社会、国家的凝聚力,甚至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


  2.制约经济的均衡发展


  收入差距拉大的直接经济后果是“穷人无力消费、富人不敢投资”,从而加剧投资和消费失衡、内需和外需失衡。首先,收入差距拉大不利于增加居民消费、扩大内需,影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总量快速增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呈加速增长态势。1978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200美元;2003年突破1000美元;2006年、2008年相继突破2000美元和3000美元。但是,快速增长的平均数掩盖了一些重要的结构性问题。就收入分配来说,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下降,导致人民生活水平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同步提高;二是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较低,导致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提高相对缓慢。据财政部财科所的数据,1993—2007年,按照收入法计算,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68%增至14.81%,增幅为3.13个百分点;企业的资本收益由38.83%增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而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由49.49%降至39.74%,降幅为9.75个百分点。其次,收入差距拉大影响社会富人的投资预期,不利于调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2009年,向美国投资移民的EB—5类签证(要求在美国投资100万美金和创造10个就业机会,时间条件为2年)的中国申报人数翻了一番。以富人为代表的社会投资的淡出,意味着整个经济发展活力的下降,政府迫不得已还得继续扛起投资的大旗。


  3.影响社会公平,制约人力资本的改善


  首先,收入差距拉大影响个人在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流动。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公布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报告,通过大量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在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子女的代际继承性明显增强;低阶层子女进入较高阶层的社会流动障碍在强化,门槛明显提高。一旦父辈在社会政治地位上存在的差距能够顺理成章地传递给后代,使年轻一代在从业竞争的起点上就不平等,将是很危险的社会心理暗示,其中隐含着难以预测的风险和危机。同时,社会流动性的固化,还将伤及社会整体人力资本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影响社会的创新活力。


  其次,收入差距也直接影响家庭或家庭成员在空间上的迁移能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9年人类发展报告》的主题是“跨越障碍,人员流动与发展”。报告开宗明义地指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移民,许多人通过流动获得了更高的收入、更好的卫生服务和教育机会,同时也为孩子提供了更好的发展前景。虽然迁移取代不了更广泛的发展计划,但是对于寻求生计多样性、改善生活状况的家庭或家庭成员来说,它是一个重要的策略。报告还同时指出:过去和现在的证据均表明,发展和迁移是紧密联系的,发展水平低的国家移民出境率大多低于4%,而发展水平高的国家中该比例高于8%,贫困国家的人们最少流动,例如,只有低于1%的非洲人迁移到欧洲。


  二、有效缩小收入差距的思路


  缩小收入差距,先要搞清楚是哪些原因造成收入差距拉大。总体上看,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是: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存在严重失衡,劳动所得偏低,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不到位,城乡二元结构。要从根本上缩小收入差距,必须在加快完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强化税收调节机制等方面寻求突破。


  思路一: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努力建设分配友好型社会


  尽管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能够促进效率提高,但也会带来收入分配的不公平问题。建设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努力建设分配友好型社会。


  一要建立严格的政府预算收入比例控制机制。2008年,我国政府收入占GDP近一半,居民收入仅占25%。与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偏高。要改变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失衡状况,必须尽快建立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地区GDP最高限额制度,严格控制一般预算收入占同期GDP的比例,并保证财政预算收入增幅不超过GDP增幅。要依据GDP总量的增长情况,适当降低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例,确保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不与民争利。


  二要建立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优先投资保障机制。阿根廷是拉美国家中贫富悬殊比较明显的国家之一,但是阿根廷国民中并不存在明显的“仇富”心态。原因在于阿根廷政府重视卫生、教育等公共领域投资,使贫困阶层可以免费享受教育和医疗。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过程中,财政用于教育、卫生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支出比例却没有同步提高。以上两项支出的比例,美国为32.8%,英国为29%,我国不足14%。为确保二次分配向低收入者倾斜,实现社会和谐,可以考虑采取立法的形式,尽快建立卫生、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政府优先投资保障制度,确保改善民生投资稳定持续增长,切实提升中低收入者的生活“安全感”、“尊严感”。


  三要积极推动政府让税、企业让利,尽快建立收入分配良性传导机制。据统计,目前作为中国居民收入主要渠道的工资收入,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比例偏低,占企业运营成本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50%的水平。国内各省区最低工资标准仅为当地平均工资的20%—30%左右,北京为23.78%,上海为35.04%,国际上一般为当地平均工资的40%—60%。政府虽然无权直接干预企业职工工资的上涨,但可以建立促进收入分配良性循环的传导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算好为职工涨工资的“成本账”、“效益账”、“良心账”,引导广大企业主动增加职工工资的内在积极性。积极推动已建工会的两新组织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职工在工资谈判中的话语权,尽快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研究制定城市生活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和与物价、社会整体工资水平等方面的联动机制。


  四要探索建立行业工资比例调控机制。相对合理的行业工资比例机制是新加坡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措施。2009年第三季度,新加坡月工资最高的外科医生为27977新元,与排名100位的筑路打桩工的4980新元,相差仅5.61倍。新加坡早在1994年即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公务员工资参照劳动力市场制定,其中,部长的工资是全国48个薪水最高的银行家、律师、会计师、工程师和企业总裁的平均工资的2/3,其他级别的公务员参照此标准制定。我国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加强对垄断行业职工收入增长及税收监管,遏制其收入与企业经营绩效脱钩现象,实行工资收入能增能减,增减有度。同时,在兼顾行业差异和劳动者贡献差异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各行业指导工资制度,探索建立行业工资比例调控机制,确保各行业工资水平的合理差距。


  五要健全与收入分配相关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加快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采取“GDP增长与工资增长挂钩、财政增长与社保挂钩”的方式,尽快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纳入考核体系之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能力建设,在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增加收入分配的知识讲解以及国外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成功案例,提高广大领导干部抓发展做大蛋糕和抓公平分蛋糕的两种能力。


  思路二:提升中低收入人群就业能力,建设智能发展型社会


  能力的差距通常也是造成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最重要的方面是初次分配,而初次分配的核心是扩大就业,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面对全球化过程中就业的全球竞争,成功的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能力。有研究表明,一个人多接受一年的教育,收入可以提高15%左右,并且教育投资具有回报高、折旧慢、代际传递效应强等特点。


  要在继续强化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的同时,尽快把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就业能力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施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国民素质能力提升计划”。要依托人力资本的改善,突破先天收入差距导致的社会流动性障碍,改善和优化社会结构,努力建设“橄榄型”社会。要进一步创新思路,采取鼓励创业、带薪学习、企校合作等多种形式,增强大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可借鉴加拿大合作教育课程,打造“就业直通车”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企业和学校合作的全新教育模式,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思路三:大力发展县城和小城镇经济,积极推动财力下沉,建设民富民享社会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是造成我国整体收入差距过大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抓住东部中心城市发展资源外溢的有利机遇,突破项目布局沿着市—区—镇行政层级下移的思维束缚,大力推动优质项目、大项目向县城、重点镇落地,实行财力、物力下沉,重点发展镇域经济。充分挖掘镇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镇村经济的良性互动,努力造就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中产阶层。通过扶持发展镇域经济,辅以中心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人口转移与就业的协调配合。要高度重视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创新征地拆迁政策,引导失地农民合理运用征地补偿资金,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灵活采取产业富民、创业富民、物业富民,保障富民等多种形式,实现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的多元化,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基础。结合“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深入实施,进一步鼓励各领域的优秀人才下基层,并在收入分配机制上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


  思路四:重视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发挥慈善的三次分配作用


  慈善事业是调节收入差距的平衡器。通过市场实现收入的一次分配;通过政府调节实现收入的二次分配;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个人、企业出于自愿将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社会,是不可小觑的三次收入分配。它有助于缩小两极分化,减弱“仇富”心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美国政府采用累进税率、征收遗产税等政策,实现扶贫抑富、鼓励慈善事业发展的目标。美国社会分配的重要特点是遏制财富的纵向、横向转移。前者是通过征收遗产税等方式避免财富在某个家族内部过度集中;后者则通过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对富人的税收管理,集中打击偷税、漏税等行为,促使富人更加明智地使用财富,尤其是将财富用于慈善事业。据中华慈善总会的统计,美国现有120万家免税慈善基金组织,掌握着6700亿美元资金的分配,其规模占到美国GDP的9%,而我国现有的大小100多家慈善公益组织所掌握的资金总计,仅占GDP的0.1%。因而,我们需要优化慈善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培育一批有中国特色、有国际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对慈善捐助要实行免税待遇,调动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注重扩大国内慈善公益组织的影响力,支持和鼓励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实行两条腿走路。


  思路五:营造健康的社会财富文化氛围


  要有意识地引导先富群体成为勤劳致富、公平正义、遵守道德等社会核心价值的示范者,避免成为“为富不仁”、“破坏公平”的负面典型。大力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理念,让劳动真正成为最重要的分配要素。大力倡导“财富属于社会”的观念,不以社会财富多少论尊卑贵贱,财富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要用公平正义原则统领社会财富文化建设,坚守机会平等,接受结果的合理差异。要高度重视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心理隔阂问题,综合运用经济援助、心理疏导、身份认同等多种形式,创造社会各群体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在舆论导向上要避免把收入差距简单变成阶层之间的矛盾。在对收入差距的讨论中,不能把“穷人”和“富人”对立起来,尤其是不能把收入差距演绎为人格化、人群化、阶层化的对立和矛盾。同时,要多挖掘和树立一些共同富裕的典型,让广大人民群众始终对缩小收入差距充满信心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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