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防治应从干部抓起

2013-07-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水利部联合印发《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到2015年底,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到2020年底,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明显改善。


  近年来,华北等地区地下水污染现象引人关注。四部门防治方案的出台,无疑给关注华北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人们增添了信心。应该说,地下水污染在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但能引起全社会关注、四部委联合发文,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此前,有公益人士大胆爆料、新闻媒体跟进调查以及网民的热心参与,使得这一问题受到重视。此番四部委联合发文,表明政府对公众关切的关切和尊重。


  然而,地下水污染治理知易行难。要将四部委的要求落到实处,还必须一级对一级负责。地下水污染治理,地方政府应当是落实主体,地方政府的施政导向关系着问题的重视程度。有网民担心,虽然从长远看,地下水污染治理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但在短期内,一些监测数据很可能使一些地方觉得“脸上无光”,治理的投入和把关,也可能使一些地方的GDP增速下降,影响干部政绩,所有这些,会不会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嘴巴上落实”,让方案流于形式呢?


  防治地下水污染,应当从干部抓起。面对环境污染,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并非不知道污染的危害,但之所以百般推诿,甚至拼命为地方政府开脱,恐怕还是“屁股坐错了位置”。前不久,河北沧县环保局前局长在面对水污染质疑时,竟然表态“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红豆也能染红水”,足见对于水污染防治思想之麻痹。“红豆局长”虽然已被免职,但和他一样视环保为“玩笑”的干部,一定还有不少。


  地下水污染治理需要政府牵头,需要在严格规范工业企业环保准入的同时,进一步和民间组织、各界群众加强合作。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应该主动公开监测数据,自我加压,创造条件方便公众参与监督。在制定治理政策时,充分听取民众意见,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公民的参与也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爆料上,而应该做到既不造谣不传谣,又不断提高自身环保意识,积极为污染防治献言献策,为治理地下水污染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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