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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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眼神执法”、“举牌执法”和“围观执法”后,武汉城管再现柔性管理——献花执法。日前,武汉洪山区城管队员在劝阻占道商户时,如果商家配合地将占道物品搬进店里,城管会给其献上一枝玫瑰花,并送上节日祝福。(10月7日《武汉晨报》)
一枝鲜花价值虽然不大,但却凸显了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平等关系。比起城管去除暴力思维的其它做法,这样的柔性“花招”,无疑更多了一种人性的温情与暖意。节日里武汉城管尝试的“献花执法”,的确令人眼睛一亮,不禁为之击节叫好。
“献花执法”送出的一朵朵鲜花,何尝不是一句句的善意提醒和柔性警示。而且,因着美丽鲜花这种特殊的沟通载体,它对促进商户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和自我管理,肯定又比那些硬邦邦的通知劝告,更有助于提升自觉自愿的配合意识。所以说,“花招”虽然柔性,“实效”或许更强。
应该看到,“献花执法”其实是“执法”在前“献花”在后。那么,这种做法就不存在柔性弱化执法刚性之忧。我倒觉得,这样的“先兵后礼”,恰恰还等于把“法管”与“情管”有机结合在了一起,也更由表入里,强化了“法管”的真正作用与效果。
严明执法何妨用些柔性“花招”,显然不仅仅适用于城管队伍。这种推进柔性管理的思维及尝试摸索,在很多执法管理中都值得借鉴。由此,我也再次想到了关于“献花执法”的花费问题:既然在执法宣传中,各种各样的宣传画、宣传册,可以名正言顺地纳入公费支出,作为人性化的“献花执法”,倒也未必需要墨守成规地死认“鲜花”、不见“宣传”。
当然,“城管买花”师出有名之后,如何做到货比三家,以及确保“花”落谁家的监督严密和程序公平,同样不容忽视。从某种角度来说,“献花执法”称得上是一种有益尝试,而让所送之花来路鲜明、去处透明,也是令所有柔性执法的“花招”,更能发挥感人效用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