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活动在武汉市的老鼠、蚊子、苍蝇、蟑螂即将面临一场灭顶之灾,武汉市将打响“除四害”三大战役,除害要求格外严格:2000米街道上的鼠迹不能超过5处;找人在建筑工地光着小腿静坐30分钟,仅限被蚊子咬一个包;卖卤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能有苍蝇;平均每间房的活蟑螂卵鞘不超过4只。(6月6日《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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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腿在工地只被叮1次能够做到吗?这无疑是所有人看到新闻后的疑问,有人甚至因此而联想到早前备受争议的公共厕所“苍蝇数”的规定。毫无疑问,这二者的做法有着同样的内在逻辑,即过分急于求成,无一例外地忽视了实际条件。就实际情况来看,上述目标根本做不到,正如网友所说,“有的人特招蚊子咬,有的人蚊子不理睬”。
那么谁来当检验员才能保证检验公平合理,谁来监管,执行的成本有多大,又如何确保民众感受到蚊子的减少?这些都是需要打问号的。还必须说的是,夏季蚊虫原本就多,即使再强力的灭蚊行动,难道真能让蚊子从武汉绝迹吗?再如“平均每间房的活蟑螂卵鞘不超过4只”,如此标准谁来执行,谁来监督,谁来统计,成本又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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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创建一个干净卫生的城市环境,让老百姓生活得舒服一些,这种出发点是好的,也是服务型政府应有的担当。为此设置一定的考核标准或行动目标,也是很有必要的。可问题是,不管是考核标准还是行动目标,都不能偏离实际情况,比如季节不同、地域不同等等因素,以致结果和出发点大相径庭,南辕北辙。
直观地说,我们总不能为了创卫,投入巨大财力人力,结果劳民伤财,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那样就有顾此失彼之嫌,更违背了创卫的初衷。其实,相关部门不妨跳出“数蚊子”的纷扰看城市创卫,毕竟,蚊子多少只是一种末端表现,根源在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环境卫生面临更多考验,尤其是人的卫生意识和习惯良莠不齐等等。
创建卫生城市应该是个长期的目标,绝不能为了拿牌子争荣誉,争得短时期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陷入形式主义甚至走火入魔。要在根本上提高城市品位和市民素质、优化发展环境和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建立城市卫生建设和保护的长效机制,让考评方式和标准贴近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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