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排水监测站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7-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是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城市排水管理和滇池治理提供服务。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排水监测的政策,组织编制修订全省城市排水监测规划和技术规范;定期开展全省城市排水监督检测工作;配合各地城建主管部门监督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排水户的排水达标;统一管理全省城市排水监测技术和监测数据;负责对入滇池的主要河道、昆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排水户水质进行监测;为城市排水设施提供相关数据;参与滇池执法检测和城市排水事故调查为社会提供排水监测检验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专业技术岗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环境工程、化学分析、生物化学及相关专业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管理岗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及相关专业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至6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办公楼一楼(滇池路严家地188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1年毕业生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的,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书面承诺书;
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与其它单位存在用工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
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3张。
5、联系人:赵建勋    联系电话:0871-4185815
(二)报名要求: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昆明市城市排水监测站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20日—6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办公楼一楼(滇池路严家地188号)。
联系人:赵建勋    联系方式:0871—4185815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专业技术岗的笔试范围为大学本科所学环境工程、化学分析、生物化学科目中相关专业知识。
管理岗的笔试范围为大学本科所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及相关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3、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建勋     联系方式:0871—4185815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开考20分钟后到达的考生,则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城市排水监测站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城市排水监测站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2011年毕业生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书面承诺书,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昆明市城市排水监测站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市滇池管理局人事处:0871—4618550
市滇池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871—4613017
市纪检监察部门:0871—317546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3192326
 
 
附件: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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