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一步,公务员薪酬改革又进一步。
“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尚在筹备中,这次改革的目标是缩小基层与省市级政府、富裕地区和贫穷地区之间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同时杜绝灰色地带的隐性收入,从而达到提低限高的目的。”6月25日,一位接近人保部的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公务员现有的薪酬结构大都单纯与职务级别挂钩,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同时,对于部分领导干部级别的公务员来说,工资薪酬远非惟一的实际收入,长此以往,公务员内部的收入差距日渐增大。
公务员薪酬改革,会不会越改工资越高,进一步与普通民众的期望相去甚远?记者从上述人士处获悉,相比事业单位而言,公务员的薪酬改革阻力和难度更大;因此,改革方案年内难出台,但试点将会逐一展开。
灰色收入原罪
记者统计看到,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共经历了四次大的薪酬制度改革,距今最近的则是2006年的规范津贴补贴改革(前三次分别发生在1956年、1985年和1993 年),那次改革的重要目的就在于清理规范各种津贴和补贴,做到基本统一同一地区不同单位的公务员收入水平,使地区之间公务员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但是,时隔8年,隐性福利、津贴补贴等灰色收入仍然大量存在,公务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愈拉愈大。
“省部级单位的公务员,享受科级甚至处级的概率较高,但像我们这种县级的公务员,一辈子想混个副科级都难。”6月25日,已在基层工作近20年的于振山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所在局里有200多人,但只有局长和几个二把手能享受到正科级的待遇,其余均属于普通工作人员;级别差别直接导致收入差距越拉越大,部分领导的收入中,单是阳光工资就比普通公务员多出4倍有余。
不可否认,当前公务员工资至少存在着这两个方面的差距:地区之间的差别以及同一地区公务员上下级之间的差别,单纯“以官定薪”最终导致公务员不晋升工资待遇就很难得到提高的问题。某种程度上,级别、权力就意味着有了更多的灰色收入来源。
本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务员薪酬改革,与近期审批权的取消和下放有着必然的联系。
“当权力过于集中,就有了寻租的空间,灰色收入则是信手拈来;但是,并非所有部门都有这部分收入,有些‘清水衙门’以及地方工作人员的任务非常多,付出非常多,但工资水平相对较低。”6月25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王满船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触动了相关部门的利益,很多部委不愿意放权从而增加了改革的阻力;同时,为了避免下放的审批权在地方产生新的灰色收入,公务员薪酬改革应运而生,在提低的同时,使得那些名目繁多的福利真正阳光起来。
上述接近人保部人士表示,虽然并不提倡高薪养廉,但基层待遇提高了,势必会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最终达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
制定标准是难点
一提到公务员工资改革,看到“提高基层待遇”等字眼,人们就开始陷入某种焦虑:公务员工资是否再次面临普涨?
其实,这并非是毫无根据的猜测。记者从过往公务员工资改革的轨迹来看,公务员工资多年来增幅不算太小,同时,在福利分房、退休待遇等方面也是占尽了先机,享受到了超国民福利待遇,因此,如何保障改革在提低的同时卡死高收入则显得尤为重要。
“标准,主要就是绩效标准的制定和考核的落地,这是此次公务员薪酬改革的难点问题。”上述接近人保部人士向记者表示,通过级别、岗位拉开的收入差距不是最主要的,最大的罪魁祸首是灰色收入,此次改革强调“按劳取酬”、“按绩分配”等内容,就是希望以此达到限高的目的,使得隐性收入阳光化。改革一旦实施,别说副处收入高于正处,技术类公务员的收入超过正处都属正常现象。
但是,众所周知,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而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公务员运转的是社会效益而非经济效益,绩效标准该如何制定?又该如何进行考核?
“多年来,我国公务员一直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一个级别设置一个工资标准,但这仅是公务员薪酬结构中的一部分,一旦实施绩效,这个标准的确难定。”上述接近人保部人士表示,除此之外,考核也是其中的一大难点,比如,即使标准定了,但由谁来评定尚是个问题,公务员的考核由上一级领导评定还是群众一起打分,这些都尚未确定。
“公共部门人员的绩效标准和考核,的确是个世界性难题,因为它很难做到像企业那样精准,更无法像企业那样细分级别来做。”王满船表示,把激励重心更多放在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来,同时,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这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也更容易操作。
王满船同时表示,由于各部委工作人员的收入来源各不相同,因此,想要缩小公务员的收入差距,预算公开尤其重要,也就是将公务员薪酬改革和政府财政预算体制相配套;否则,此次改革难免会陷入基层收入增加、灰色收入难杜绝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