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艺美术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8-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2004]37号)的有关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名、行政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年龄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并符合我校具体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云南工艺美术学校一楼报告厅。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本人持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自荐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持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和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由我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六、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考试分专业考试和面试
1、专业考试:专业理论笔试(占30%)和专业技能考试(占70%):
时间:2010年7月3日——7月4日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进行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
2、面试(含试讲):
时间:2010年7月6日——7日
每个岗位按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项的合计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考试费用由单位承担。
3、考察:
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等额考察人选。
专业理论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考察地点: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云南工艺美术学校。
(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经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其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工作由云南工艺美术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对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对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邮政编码:650223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871-5161419
附: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云南工艺美术学校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招聘条件
服装教师 1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服装相关专业,熟练掌握服装工艺、服装电脑设计的各项技能,具备服装营销及服装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
参加过全国、全省服装比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计算机教师 2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软件编程能力、机房维护与管理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
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实践经验、专业教学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艺术设计教师
2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动漫设计、平面设计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现代艺术设计及表现能力和一定的绘画基础,能熟练使用现代化设计工具进行创意表现,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
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实践经验、专业教学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艺术设计教师
2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民族工艺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绘画基础和现代艺术设计及表现能力,能熟练使用现代化设计工具进行创意表现,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
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实践经验、专业教学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文秘 1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文秘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各类公文,特别是党内文件的编写;具有熟练运用Word、Excel和PowerPoint和其他一些办公软件的能力。
有一定工作经验人员在同等条件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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