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因个别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公务员局同意,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个职位的1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并相应调整该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查看)
请递补考生按照《国家行政学院2013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提交材料,按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68928871 13401002694
国家行政学院人事局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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