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3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局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189名面试人员。(查看名单)

  二、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17日(周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xuhui@ziq.gov.cn进行确认(邮箱具有自动回复功能,如未收到回复邮件,请来电确认),要求如下:

  1.邮件标题格式:“**局**(职位)***(姓名)面试确认”(如:温州局卫生检疫张三面试确认);

  2.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4.放弃面试者请填写《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于2月17日前传真至0571-81100032或发送扫描件至xuhui@ziq.gov.cn。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

  1.报到时间: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面试资格审查;16:00考生开会,分发考生须知,强调注意事项。

  2.面试时间:2月27-28日(星期三、四)9:00-17:00。

  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时间:面试当天8:30(8:5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地点

  1.报到地点: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四楼报告厅(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26号,具体位置和乘车方式见附件1)。

  2.面试地点: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内,由工作人员引导。

  (四)成绩公布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2.每天面试结束后,当晚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参加体检。

  3.3月1日(星期五),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填报考生面试成绩,并在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ziq.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安排

  1.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倍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国家公务员考试统一规定的项目。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随带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4.体检注意事项将在报到会上统一说明,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

  5.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并视情况按照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在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学生证;(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需提供,应届本科生无需提供);(6)英语等级证书;(7)计算机等级证书;(8)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工作证(如无可不提供);(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如确有困难可延至考察时提供);(5)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6)英语等级证书;(7)计算机等级证书;(8)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四类人员和需有2年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相应证明)。

  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资格复审时,上述材料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以上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和1寸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职位代码)。

  2.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相关费用情况

  体检、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联系人:徐晖、沈欣

  电 话:0571-81100035、81100559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3年2月4日

附件1: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面试地点

附件2:同意报考的证明

附件3: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云南人事考试网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