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2013-07-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红河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缓解教师和医疗、水务人员人才紧缺问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 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 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研究决定到省内外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人才20人,现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红河县2011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在红河县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州、县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同时,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红河县2011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红河一中、红河二中招聘云南师范大学、玉溪师范学院、红河学院毕业生;红河县中医医院招聘昆明医学院、云南中医学院等省内医学院校毕业生;红河县水务局下属事业站所招聘云南省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一)教师的招聘时间、地点
招聘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20日
招聘地点:红河县第一中学、红河县第二中学在云南师范大学、玉溪师范学院分别设点进行招聘。
(二)红河县中医医院卫生人员的招聘时间、地点
招聘时间:2011年3月
招聘地点:在昆明医学院、云南省中医学院设点进行招聘。
(三)红河县水务局下属乡水管站和水库管理所技术人员的招聘时间、地点
招聘时间:2011年3 月1日―3月8日
招聘地点:云南省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分别设点招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红河县教育局、卫生局、水务局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2、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3、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考生成绩为负责考核人员按专业考核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后的平均分值即为考生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 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水务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3、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凡人事、教育、卫生、水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方案由红河人事局负责解释,红河县教育局、红河县卫生局、红河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红河县人事局人才办联系电话:0873—4621328
红河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73—4621650
红河县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4621360
红河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4621500
附:红河州红河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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