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现将中国海监总队2013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2013年3月1日上午 9:00。
面试考场: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五层5号会议室。
候考室: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五层6号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乘车路线:
1、公交:乘1、15、37、52路公共汽车到南礼士路站下车,到南礼士路口向东直行约50米即到;
2、地铁:乘地铁1号线到南礼士路站A口出站,向东过南礼士路口直行约50米即到。
三、面试确认
考生请于2月20日17:00之前,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进行面试确认。
确认电话:010-68047724
电子邮箱:cmsgwy2013@126.com
邮件标题:职位名称+考生姓名
邮件内容:我确认参加中国海监总队公务员录用面试,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手机号*********。
邮件附件:附有照片的《考生报名登记表》。
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于进入面试的考生在确认参加面试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最迟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招录机关。未事先告知而随意放弃面试的,我们将把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资格复审
(一)邮寄材料
通过面试确认的考生,须于2月20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同意报考证明(在职考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寸彩色免冠照片、2寸彩色免冠照片各2张(与报考时照片同一底板),寄至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中国海监总队人事处收,邮编:100860。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资料。
(二)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本人于2月28日下午14:00-15:00到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四层404房间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三)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
(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照片;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照片;
(4)招考职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原件;
(5)招考职位要求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2.其他考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失业、待业人员须提供档案所在地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失(待)业证明》);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的相关认证)。
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体检人选
进入面试的全体考生于2月28日上午进行体检。
(二)考察人选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30报到并进入候考室,超过8:50未到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需进行考生身份确认,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2、考生面试和候考时严禁使用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录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联系人:殷蕾 010-68047724
中国海监总队人事处
2013年2月6日
附:面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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