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机关2013年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3-07-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中国工程院机关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及专业笔试时间

  面试及专业笔试时间为2013年2月27-28日。

  2月27日 13:30-14:00 资格复审及面试抽签

  14:00-17:00 专业笔试

  2月28日 全天 面试

  (二)报到地点

  中国工程院316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

  交通路线请查阅:

  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5/column_5_1.html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20日17:00前通过E-mail方式发送邮件到renshichu@cae.cn,确认参加面试的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工程院面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根据有关规定从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月22日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告知,若确认参加面试后又随意放弃的,我院将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面试所需材料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并贴好照片(近期1寸免冠彩照)

  (4)已获得的大专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外语、计算机等各种证书(没有的可不提供)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7)相关证明材料: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其他材料: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材料,取得的科研成果或获得奖励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自愿提供的材料。

  二、体检和考察

  1、面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考试成绩占15%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我们将安排进入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者本人自愿放弃导致该职位人选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场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2月27日13:30前进入候考室。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28日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截止上午8:5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28日下午13:00前进入候考室,截止下午13:2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验。

  2.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3.逾期未进行确认或材料不全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面试和候考时严禁使用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

  5、请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外地考生应注意提前到京。

  联系电话:010-59300057 010-59300343

  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云南人事考试网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