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要求,现就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面试原则
2013年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备案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做到:公开、透明、公正,突出能力,方便考生。进一步提高录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新录用人员既具备应有的知识素质,同时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优秀的品质素质、较强的能力素质和健康的体质素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 面试人员确认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最低分数线。(查看)
(二)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23日12:00前通过E-mail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及有关信息发送到我局邮箱(地址:Lrchshxj@163.com)进行确认。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查看)
届时如未确认的,以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资格复审,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9时。
(二)地点:西安市长缨西路369号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办公大楼12楼多功能厅。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27日下午3时前到我局劳动人事处报到,以接受资格复审,并进行面试顺序抽签。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登记表、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8张。将于2013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
四、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后另行通知)。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察人选原则上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需递补人选时将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3天书面通知我局劳动人事处,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我们将把该考生相关情况记录在案,上报相关部门,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复审合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管理。候考区、面试区、休息区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行屏蔽。
(五)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六)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电话:029-82581624,联系人:余诗琪、王磊
附件: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路线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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