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卫生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2013-07-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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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卫生医疗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自愿报名、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名额

1、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未就业(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丽江市户籍,药学专业1名、放射专业1名、临床医学专业1名;护理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护士资格证,男性护理3名。

2、45周岁以下,云南省户籍,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精神科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临床医生4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7日至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丽江市卫生局院内),联系电话:0888-5162223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本人出具书面承诺,待毕业后补验原件,如考生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先由家属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可持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体检一周前必须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卫生局审核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取消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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