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怒江州2012年紧缺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了加强怒江州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怒江州卫生事业的发展,改变怒江州医疗卫生队伍专业人才紧缺现状,根据《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引进紧缺卫生技术人才实施方案的批复》(怒人社复〔2012〕10号)文件精神,按照《怒江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州卫生系统的实际,决定面向各高等医学院校引进64名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25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品学兼优、专业对口的省内外二本以上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5、已在本系统卫技岗位工作并取得相应学历及专业对口的执业资格,工作表现良好的往届生。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7、应聘怒江州人民医院、怒江州保健院岗位的考生,需在签订普通用工合同两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方可享受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优惠政策,两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用工合同,待考资格证书期间享受转正定级后的同类人员待遇,取得资格证书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工龄从签订普通用工合同时起算。
(二)招聘岗位
怒江州此次共招聘6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怒江州人民医院5名、怒江州保健院2名、怒江州中医院3名、兰坪县18名、泸水县8名、福贡县13名、贡山县15名。各单位分专业岗位见怒江州2012年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怒江州2012年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在怒江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医学院校的配合下,由怒江州卫生局牵头,怒江州人事局指导,怒江州纪委第二纪工委监督实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