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进引进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的实施意见》(昆办通〔2011〕19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551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发布2012年“551计划”报名公告。
一、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着眼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托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引进一批创新项目,依托产业园区及孵化中心引进扶持一批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重点引进在装备制造、新能源、现代服务业、都市型现代农业、光电子、信息、物联网、生物医药、金融管理、企业经营、新材料等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或团队。5年内,引进创新人才项目50个,扶持自主创办创新型企业10个。
二、对象和条件
(一)市属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申报引进的创新人才,应有在相关科研院所、技术中心、创新实验室三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省级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国外承担过项目研发,能够引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且拥有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2.拥有核心发明专利,能够填补我市高新技术领域或行业空白,且经过转化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
3.拥有支撑我市主导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核心技术。
(二)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到我市创办创新型企业的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技术研发或项目管理经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大市场潜力;
2.创业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能够促进我市高新产业发展;
3.创业项目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带动社会就业。
三、报名和评审程序
报名和评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格,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市科技局负责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示。对评审后提出的建议人选项目名单,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审批。公示后无异议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确定最终入选人才项目名单并落实相关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