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宜良县2013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每个岗位对年龄上限的要求不一致,具体情况请详阅《宜良县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宜良县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岗位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专及其以上毕业生。年龄审核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网络报名或委托代报。报名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宜良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宜良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和《招聘计划表》):云南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ynrsksw.gov.cn <http://www.ynrsksw.gov.cn>);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昆明信息港(<http://www.kunming.cn/>)。考生可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和相关专业目录。
(二)报名地点、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4月12日两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地点:宜良县劳动就业局3楼会议室(县城环城西路31号);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考生须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职称证和执业资格证;
③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④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名登记表》1份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⑥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昆宜证字〔2008〕第013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收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费:笔试考试费50元/人;面试考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交纳)。
(三)报名要求:要求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同时考生对自己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重报或报考信息有不真实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专业、学科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目录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诚信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员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时间:2013年5月8日-5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地点:宜良县劳动就业局3楼会议室(县城环城西路31号)。
2、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报考岗位代码为01——05(计生、卫生)的考生,考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医疗基础知识,其中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卫生医疗基础知识占70%。报考岗位代码为06-07(水务、林业)的考生,考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考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个别岗位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后面的考场规则。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二)考核及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参加面试,并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O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订的用工合同,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政办〔2008〕80号和昆组通〔2012〕6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由宜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招聘主管部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67529345)、县卫生局(67526984)、县水务局(67596019)、县林业局(67594083);
纪检监察部门:0871-6752797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0871-67540716。
宜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