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地方税务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10-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决定面向全省地税系统公开遴选7名公务员到省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职位一(职位代码01):税政一处税收政策管理职位1名;
  职位二(职位代码02):税政二处所得税管理职位1名;
  职位三(职位代码03):税政三处财产行为税管理职位1名;
  职位四(职位代码04):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处发票管理职位1名;
  职位五(职位代码05):财务处电算化会计职位1名;
  职位六(职位代码06):计划统计处税收信息管理职位1名;
  职位七(职位代码07):宣传教育处宣传教育综合职位1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州市及以下地税部门和省地税局直属机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担任乡科级正职或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务人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各遴选职位对年龄的要求详见《云南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省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及人数》(附件1);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报名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遴选职位的具体要求:
  详见《云南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省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及人数》(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填写《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三份(须注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三份(须注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公章);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省地税局人事处和各州、市地税局人事部门。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州市地税局负责报考人员资格的初审,省地税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在11月4日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将《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交省地税人事处。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面试人员提交《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
  3.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地税局组织实施,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则从进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省地税局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如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71-63649381(省地税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3649390(省地税局监察室)
  0871-63635257(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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