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红河石屏县事业单位文化馆招聘舞蹈辅导员初试工作方案

2013-08-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石屏县文化馆2012年公开招聘舞蹈辅导员初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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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结合石屏县文化馆的实际工作情况,现将石屏县文化馆公开招聘舞蹈辅导员初试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略)

二、初试报名对象

具备《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即:红河州户口;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2年3月30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学民族歌舞表演、舞蹈编导、艺师专业;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具有三年及以上从事舞蹈或舞蹈编导经历(需由所经历过的单位出具证明,并经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

三、初试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石屏县文化馆。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尚未落户的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大专以上学历提供由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专学历提供由州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具有三年及以上从事舞蹈或舞蹈编导经历的相关证明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者,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不得参加初试。

四、初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12年3月28日。

2、初试地点:石屏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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