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云南省外的公务员(含聘任制公务员);
3.公务员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4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录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7.公务员辞职、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9.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10.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