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保山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1-06-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云南保山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08:30至6月15日17:30。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云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度保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队伍结构,促进基层公务员有序流动,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12名。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度保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
 
  保山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经历,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6月。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七)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5日,在保山新闻网(http://www.baoshan.cn/)、保山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bs/index.html)发布《2021年度保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专业性较强或工作急需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1. 报名
 
  (1)报名前,报考人员下载《2021年度保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认真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盖章同意后妥善保管备用。
 
  (2)报考人员登录保山新闻网、保山先锋网进入公开遴选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的视为未报名,网上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审核不能修改。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08:30至6月15日17:30。
 
  (3)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报名资格、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等进行审核把关。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的,不得推荐报考。
 
  2. 资格审查
 
  采用计算机后台人工审核的方式,由遴选机关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只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按照诚信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资质和经历,并确保在后期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因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及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 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提交审核后,可在12小时内上网查询审核结果,逾期未反馈审核结果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遴选机关。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期内改报其他职位。
 
  4. 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4日至6月25日8:00—17:30登录保山新闻网、保山先锋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及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每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 笔试
 
  (1)内容及形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
 
  (2)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保山技师学院(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青堡路与堡城南路交汇处)。
 
  (3)笔试须知。笔试当天报考人员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考试用品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笔试成绩在保山新闻网、保山先锋网公布。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研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人选时,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弃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遴选机关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不低于考官数的三分之一。
 
  (4)面试成绩当场宣布,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 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确定人选时,若最后一名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环节。
 
  (1)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认真填写《2021年度保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根据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3)经历业绩评价由遴选机关组织。各遴选机关要结合职位职责,参考《2021年度保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参考体系》(附件4)制定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标准,并进行评分。
 
  (4)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由市委组织部在保山新闻网、保山先锋网公布。
 
  (四)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每个遴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遴选机关派出两名以上中共党员组成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注重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按规定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自动弃权出现缺额的,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
 
  (五)体检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每个遴选职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取消遴选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缺额的,从考察人选中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及遴选工作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由市委组织部分别在保山新闻网、保山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取消遴选职位,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干部监督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和变通。
 
  (三)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遴选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遴选各环节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遴选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遴选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二)遴选工作有关信息通过保山新闻网、保山先锋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由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公务员一科,0875—2215363
 
  遴选工作监督电话:干部监督科,0875—12380;0875—2162089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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