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南普洱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普洱市2021年度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全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的要求,2021年普洱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笔试等环节,已进入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阶段,要求报考普洱市法院系统考生按本公告参加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法院系统招录的司法警察职位,须在面试前组织对报考者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1.体能测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云南警官学院。
2.体能测评时间:2021年5月9日全天,上午7:30开始。请考生于7:30以前到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点名(考生从云南警官学院2号门进入)。
3.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中组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法(政)明传〔2020〕6号)等文件执行。
4.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测评,未按要求携带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5.对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结束后,对测评合格的按照1:2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因出现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需要递补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事项并于5月11日前完成资格复审。
参加体能测评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与其他非司法警察岗位要求的一致。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做好疫情防控,考生须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前往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体能测评当天提交有效期内且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如果体能测评当天发现考生有发热等情况,根据《云南警官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之规定,当即对其隔离至临时应急留观点,由现场医务人员视情送定点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测。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招录单位对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以省法检两院下发人员名单为准。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7日—9日全天,上午8:30开始。
地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思茅区茶苑路6号)。
报考者应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在规定的复审时间里不按时参加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2份笔试准考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复印件1份)。
报考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19、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底以前。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国民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
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的证明。
三、疫情防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顺利开展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提出以下疫情防控基本要求:
1.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资格复审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日常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所报考的招录单位。
2.自资格复审之日起到面试结束前禁止出入中高风险地区,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
3.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4.应当主动出示有效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5.“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6.“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7.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资格复审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8.“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9.资格复审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注意事项
提醒考生必须及时登录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联系电话: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79-2886887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日1日
文章来源:http://www.pedj.gov.cn/info/1044/94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