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玉溪市市级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发布,计划遴选7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8∶00至4月28日23∶00,笔试科目包含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云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玉溪市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范围
遴选(选调)职位、范围及人数等详见《玉溪市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遴选(选调)范围不包括中央直属(直管)、中央驻玉单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
5.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次公开遴选(选调)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二)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各遴选(选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玉溪市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公开遴选(选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6日8∶00至4月28日23∶00。
报名结束后至2021年4月29日15: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3.报名方法
请登录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操作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遴选(选调)职位→按职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公务员(参公)登记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信息填“备注栏”,表述为:“有公务员(参公)登记表,登记在某某单位;某某年至某某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须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对现实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在《玉溪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县级及以下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2)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在后期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供遴选(选调)单位审核,若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选调)资格。报考信息和材料一旦在报名系统提交后将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在提交前认真检查。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信息提交审核后,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6.遴选(选调)开考比例。公开遴选(选调)的开考比例为1∶3,即每个遴选(选调)职位人数与报名成功的人数不低于1∶3。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选调)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本次遴选(选调)的其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检察官助理职位为法律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他职位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08︰30-11︰00 综合能力测试
法律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8∶30至开考前。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相关岗位知识。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选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若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经递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但在面试前放弃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携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材料:
(1)《玉溪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6)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历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选调生提供选调生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党委组织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模拟法庭控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选。
(五)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成绩分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遴选(选调)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遴选(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七)考察
由遴选(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不符合遴选(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
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党组(党委)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有举报经查核不影响遴选(选调)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违反遴选(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适时关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5.报考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6.报考人员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给予支持和配合,同时密切关注玉溪人才网。
五、咨询电话
各职位报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玉溪市委组织部:0877-2068687
玉溪市政府办公室:0877-2018379
玉溪市检察院:0877--2069137
附件: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1842351&cate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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