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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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开幕在即,不少代表委员热议公共卫生话题。肖胜方代表拟提交关于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议案,建议增设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信息直通机制;张敬华代表建议对触碰野生动物保护红线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李晓林代表希望加快建设国家级跨部门联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在防疫的特殊背景下,完善公共卫生体制机制、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将会成为全国两会的关注焦点之一。
法者,治之端也。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剧烈冲击着公共卫生安全,也再次提醒我们依法防控的重要性。依法防疫,离不开完备的法律体系。在这场战疫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政协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推进相关法律修订完善上迅速行动。从审议通过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5次答记者问,就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适用发出权威声音,再到26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事实证明,不断健全法律体系、不断筑牢法治堤坝,有力推动我国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总结抗疫的宝贵经验,法治是重要基石。但也要看到,这次疫情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体系等方面存在一些短板。特别是在“理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健全重大疫情、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救治体系”等方面,还需要下大气力。从立法方面来看,法律上仍有空白、弱项、短板,缺乏全覆盖和硬约束、硬条款,有些法律规定相互衔接不够,甚至出现矛盾,确有系统进行修订、完善的必要。既要着眼当下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又要着眼长远作“系统考虑、统筹安排”,惟其如此,才能切实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全国两会,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推动完善治理体系的重要契机。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通过人民民主的方式行使国家最高立法权、决定权,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上负有重要责任。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作为参政议政、共商国是的重要平台,全国政协在汇聚民智、建言献策上发挥重要作用。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面对疫情大考带来的新考题、新挑战,把国家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尤须代表委员们积极主动作为、贡献智慧力量,在履职尽责中向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值得一提的是,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就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制定了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明确在2020—2021年制定修改法律17件,综合统筹、适时修定相关法律13件。立足于体系建设、着眼于统筹安排,彰显了加快补齐短板、强化法治保障的坚定决心,可谓正当其时、正当其势。当务之急,是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要求,有序推进各项立法修法工作,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和优势,汇聚各方面的力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确保立的法、修的法科学管用。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这次两会是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之际召开的,必将在我国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留下重要一笔。期待代表委员们能够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