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招聘公告

2018-09-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8:00至2018年10月12日17:00。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云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是2014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由云南农业大学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整合国内外、省内外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科技资源,围绕促进云南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搭建科技支撑平台、产业平台、信息平台和农业产业在线服务平台;开展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为政府和企业提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与政策咨询。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科研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科研辅助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以上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科研岗位)》(附件1)及《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科研辅助岗位)》(附件2)。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未就业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均需有教育部门认定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社招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30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8年8月30日后出生)。
  (三)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8月30日。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简历及岗位要求材料打包提交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岗位代码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8:00至2018年10月12日17:00。
  (三)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ynpaibgs@163.com。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包括从高中起的详细学习经历、工作履历等);
  (3)公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扫描件;
  (6)代表性业绩成果(学术论文及被引用情况、项目、专利、专著、获奖等)扫描件;
  (7)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报名资格审核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门户网站(www.ynpai.cn)公布。应聘人员于10月17日登陆产业研究院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并了解准考证领取及笔试相关通知
  七、招聘程序
  (一)笔试
  科研岗位招聘免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直接面试考察。
  报考科研辅助岗位人员需参加笔试,博士毕业生报考科研辅助岗位,若资格审查通过,须按照科研辅助岗位要求的应聘程序参加笔试考试等各环节工作。笔试由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门户网站(www.ynpai.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并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资格初审时要求材料的所有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科研岗位博士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科研辅助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科研岗位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2.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笔试、面试、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七)岗位待遇
  凡受聘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研究院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研究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农业大学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本次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考试将进行雷同卷鉴定,被鉴定为雷同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229897
  (二)监督电话:0871—65227694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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