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普洱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8-06-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云南普洱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云南普洱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2018年云南省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过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组织笔试等环节,已进入到资格复审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程序做出承诺并现场签字确认,
  二、资格复审人员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公告的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含报考公安岗位的待体能测评结束后按规定确定的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及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请以上人员相应地主动与复审的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资格复审事宜。
  三、资格复审时间
  市、县(区)两级组织、人社部门原则上按下列规定时间完成资格复审工作:首批资格复审2018年6月22日—6月25日完成,首批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2018年6月28日前完成,二批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定向大学生村官公务员岗位的复审时间以组织部门通知时间为准。
  四、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各县(区)级党群口岗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岗位、录用后驻村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乡镇公务员岗位、定向大学生村官公务员岗位、四级联考选调生岗位的考生到各县(区)委组织部复审。
  报考审计系统岗位的考生到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复审(思茅区思茅镇月光路1号)。
  报考各县(区)级政府口岗位(含市级管理驻本县〈区〉的运政系统和思茅区国土系统)、乡镇级岗位的考生到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复审时如出现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还在复审现场时,将考生的资格复审材料分别传送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再复核一遍。
  五、资格复审应携带的相关材料
  考生必须按照涉及岗位条件和满足复审需求的原则提供复审材料,具体如下:
  (一)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复审单位留存;涉及审验户口簿的还需复印户主页面、本人页面)。考生报考岗位“生源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审验。
  (二)毕业证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复审单位留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交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复审后必须加盖复审单位的公章,一份复审单位留存,一份考生持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此证将与身份证等结合使用。
  (四)笔试加分的证明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复审单位留存)。如有笔试加分的考生须提交此项证明材料。
  六、解除用工合同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招录单位。
  考生应准确把握好与用工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时机,如果最终没有被录用,可以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如果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必须能够提交相关资料并顺利办理录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必须经常地、及时地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uershi.gov.cn)、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及相关文件,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有关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资格复审过程中,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考生及其他干扰资格复审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八、面试预告
  面试时间:2018年7月中旬。
  面试地点: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面试的其他详细情况详见后续的面试公告。
  特别提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明确规定本次公务员考试各级组织或人社部门不准举办、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培训班、辅导班,不准销售、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任何教材;目前出现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或者个人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班、包过班等各类培训班,均属于培训机构或个人的行为。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0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