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定向上海财经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网络报名和学校审核同步进行,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9:00—2017年12月19日18:00。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9:30—11:30(时长120分钟),笔试考点设在上海,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考录环节。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2018年云南省定向上海财经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继续实施好“引才入滇”计划,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吸引更多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云南省2018年定向上海财经大学招录一批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类、金融类、财政类、工商管理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2018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学生除外)。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二、选调条件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具有为民服务的情怀、为云南发展积极奉献的远大志向,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30周岁(198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 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3.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录用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4.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网络报名和学校审核同步进行,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9:00—2017年12月19日18:00。报考人员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云南省选调生报名系统报名,并在本校校园网下载打印《云南省定向部分高校招录2018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经院系审核盖章后,于12月19日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本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只进行网上填报但未按规定提交学校审核《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报名无效,不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和公布报名信息12月20日—23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园网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合格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12月25日9:00至笔试开考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9:30—11:30(时长120分钟),笔试考点设在上海,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考录环节。
(五)公布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人员名单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本校校园网公布,并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个人。
(六)后续工作
1.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18年3月底前,由云南省委组织部与相关高校及拟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2. 组织体检和考察。2018年6月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
3. 拟录用人员公示。在本校校园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4. 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原则上在2018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5. 签订就业服务协议。定向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
四、相关政策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纳入云南省“千人计划”党政青苗人才专项。同时,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为选调生搭建锻炼培养平台、加大培养使用力度,促进选调生成长成才
。(一)加大培养管理力度按照学历层次,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分配到省级机关,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分配到州市级机关。录用后原则上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其中,驻村工作1年,挂任乡镇党政副职或县级对口部门副职1年。省、州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实施跟踪考察培养,选调生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可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两年挂职锻炼期满后统一进行考核,表现优秀的,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可优先重用,符合条件的可破格提拔担任副处级和科级领导职务,也可择优遴选到上级机关。
(二)其他配套政策享受云南省“千人计划”党政青苗人才专项政策,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每名选调生租房补贴1.5万元。除此以外,还可享受户籍办理、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所得税减免等人才引进有关政策。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联系电话(传真):0871—63991736,邮箱:yngwygl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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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定向部分高校招录2018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