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云南省最新发布的《云南省 “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明确:每年招录的公务员计划总数中,要确定一定数量专项用于招录残疾人,并建立公示制度。
规划纲要明确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10项主要指标,包括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预期大于6.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要达到100%等。为此,云南省将从制度上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招录和安排残疾人就业。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残疾人公务员招录制度和残疾人公务员实名统计制度,在每年招录的公务员计划总数中确定一定数量专项用于招录残疾人。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国家和社会从多方面给予残疾人各种关爱、优惠和保障。在公务员招录中采取残疾人特殊职位、专项招录,不仅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更是从人生价值、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等方面在残疾人事业上迈出破冰之旅,势必会为残疾人的人生增色添彩、给残疾人的生活辟宽道路、公务员选拔面更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残疾人群体依然还是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管理等活动方面依然存直接或者变相的歧视对待,如何让这些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幸福,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