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9-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至9月12日。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需求,经省人社厅批准,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含2名定向招聘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云南省救助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四)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五)云南省地名档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六)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含定向招聘1名);
  (七)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八)云南老年之家敬老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含定向招聘1名);
  (九)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以上9个单位共招聘2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6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含表格)》(附件3)。
  三、招聘范围
  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民政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
  5.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详见《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前一天(即2016年9月5日)。
  6.定向招聘岗位,限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6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含表格)》(附件3)中要求的招聘对象报考。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各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
  在云南民政网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网络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报名方法
  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网站地址:http://www.ynrsksw.cn,http://www.ynrsksw.com,http://www.ynrsksw.net。
  步骤:考试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至9月12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6日至9月14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开考前半小时。
  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8:30至12:00。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费)。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考试将在2016年9月13日24: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即专业限定一级目录的一级目录下所有专业可以报考,限定到二级目录的二级目录下所有专业可以报考,限制到具体专业的需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提交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的次日18:00前返回。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岗位,其报名信息只能在“报名信息修改阶段”有条件地进行修改。
  计算机审核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2:00至9月12日18:00,约每4个小时进行一次,并返回审核结果。
  人工审核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4:00至9月13日24:00。在此提醒报考人员请合理选择报名时间,若报名时间选择在报名的最后时段,有可能因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
  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云南省民政厅询问。
  (3)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清晰证件照。
  (4)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必须在2016年9月14日24:00前完成交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标准(50元/人/科)执行,共计100元/人。
  (5)为了让已交费报考人员能够修改信息,云南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将在9月29日09:00—18:00期间重置报考人员的审核状态及交费状态为:“尚未审核”及“尚未交费”(此时的状态并不意味着报名失败),以便让交费人员有条件地修改信息。对报名资格审核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报名信息将回退至修改前状态。
  (三)笔试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委托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4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民政网(http://yunnan.mca.gov.cn/)公布。参加考试但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及以上的比例组织考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需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计划裁减公告于9月28日在云南民政网(http://yunnan.mca.gov.cn/)进行公告。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注: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的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省民政厅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到规定比例。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云南民政网(http://yunnan.mca.gov.cn/)公告。
  资格复审基本资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4);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2016年毕业生公示前不能提供当年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社招人员: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持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单位证明表(附件5);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
  3.定向招聘人员: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4);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3);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
  4.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4);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
  报考人员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若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云南民政网(http://yunnan.mca.gov.cn/)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满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1.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民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云南省民政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程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南民政网(http://yunnan.mca.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和笔试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当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731330、65731351;
  (二)监督电话:0871-65731403。
  1.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6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含表格);
  4.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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