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公告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部分岗位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的岗位
受开考比例限制,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调剂岗位、调剂人数、资格条件、招录机关、联系方式等信息见附件。
二、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一)调剂在考试类型相同的岗位之间进行。具体有以下几类:普通公务员之间可以进行调剂,法检系统公务员之间可以进行调剂。
(二)已进入首批资格复审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三)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四)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通过了调剂审核的人员报考岗位将变更为申请的岗位,无论调剂后能否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
(七)本次公务员考试笔试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开展调剂的岗位,在调剂后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招录计划予以撤销,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已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规则,合并岗位统一组织面试,并保留原报考意愿。
三、调剂流程
(一)调剂报名
递交调剂申请的时间:2015年7月6日9:00—7月8日18:00。
递交调剂申请的程序:登陆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查询调剂岗位、调剂人数、资格条件、招录机关联系方式等信息,仔细阅读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通过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提供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认真填报拟调剂的岗位并提交。报考人员对调剂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如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资格审查,由考生自己负责。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岗位。
(二)调剂报名资格审核
调剂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所学专业选择“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专业”、“具备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通过调剂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贯穿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
1.计算机自动审核
时间:2015年7月6日12:00—2015年7月8日24:00。
自2015年7月6日12:00进行的第一次审核开始,约每6个小时进行一次计算机自动审核并返回审核结果。
2.人工审核
时间:2015年7月6日22:00—2015年3月24日22:00。
每天报名系统关闭前需要人工审核的报名数据将于系统维护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下一次系统维护结束后返回。在此提醒需要进行人工审核的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省级招录单位、省级直管部门的主管单位、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法检两院和州(市)法检两院,逾期未审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审核单位。
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自动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
(三)调剂
计算机报名系统将对申请调剂的报名人员数据进行审核,需要人工审核的数据由招录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调剂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参加调剂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都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网上审核只是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还将按规定对考生相关证件进行审查。
(四)公布调剂结果
调剂结果将于2015年7月10日通过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公布。请考生届时登录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查询调剂结果。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