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答复:辞职后能否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

2013-04-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相关阅读:考试公告  职位表
  “我是那曲地区基层公安机关一名人民警察,由于身体不适应这里的地理环境,经常发病就医,给工作的正常开展,个人的经济问题带来很大的压力。”网友小旦2012年7月毕业于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毕业后通过考试被录用为那曲地区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小旦称,由于不适应高海拔地区的环境,自己希望辞职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并向当地咨询相关政策。
  昨日(8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就此答复,称根据现有政策,小旦若辞职后,不能再参加西藏自治区组织的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
  【以下为网友留言及官方回复原文】
  辞职后能否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
  尊敬的陈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那曲地区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由于本人身体不适应这里的地理环境,经常发病就医、对工作的正常开展、个人的经济上带来很大的压力。希望在海拔较低的环境里工作,本人想辞职后重新参加公务员,不知能否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办理意见:
  网民您好!您反映辞职后能否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一事的留言,现请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答复如下:
  目前,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公务员主要通过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和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两种方式。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告明确规定,已实现固定就业的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对象界定为:1、西藏自治区党政群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2、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3、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单位中的固定工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部门)批准录用的合同制工人。根据上述规定,该网民若辞职后,不能再参加西藏自治区组织的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
  经了解,该网民2012年7月毕业于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报名参加2012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报考那曲地区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成绩合格被录用,目前在那曲地区安多县公安局工作。该同志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可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或拉萨市组织的公务员公开选调考试,成绩合格后调动到拉萨等海拔较低、气候条件较好的地区工作。
  通过交流,该网民表示对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并表示今后将安心工作,不会再有辞职的想法,表示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或拉萨市公务员选调考试来改变自己的工作环境。
  ——推荐阅读——
  2013年西藏公务员考试报名已经结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3年4月10日—12日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在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和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1—6845882、6845883、6845872联系解决。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