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局获悉,2010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拟录用人员定于11月13日至15日报到并派遣。
自治区考录办将在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将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允许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录用人员并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和去向进行派遣。
据悉,报考昌都、那曲、阿里三个地区的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11 月13日上午9点半至下午6点报到;报考日喀则、山南、林芝三个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11月14日上午9点半至下午6点报到;报考拉萨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报考基层行政、密码、政法委、质监、工商、国税等部门公务员职位以及报考区直其他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报到时间为11月15日上午9点半至下午6点。考生报到地点在西藏大学财经学院礼堂。
自治区公务员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考生本人必须携带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报考基层公安部门公务员职位的考生,待体检结束后派遣。
具体事宜考生可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xzjyzdzx.com.cn)查询,也可拨打电话6327456、682304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