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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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国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3月22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年3月18日至3月19日(上午9∶30-13∶30,下午3∶30-18∶30),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912室(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点
公交路线:乘14路、16路、17路、21路公交车,在电教馆站下车向西200米,或在西郊电信站下车向东200米;乘坐14路、16路、17路公交车,在功德林站下车向西200米,或在手机城站下车向东200米。
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891-6834197、6833464(传真)。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体检。体检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3月26日。体检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附件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