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藏自治区公招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1-05-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西藏自治区2021年公招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做好西藏自治区2021年公招考试工作,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的考试平稳顺利,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各考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参考考生知悉,并配合支持。
 
  一、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考试当天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观察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2天、第7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之日算起已满14天隔离观察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考试前3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隔离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2天、第7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之日算起未满14天隔离观察期的,或已满隔离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考试前3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考试当天本人“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为绿码,但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复测体温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判断为可疑病例的。
 
  四、考试当天候考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五、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开始打印准考证即视为知悉并签署《西藏自治区2021年公招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各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及要求,将另行告知。选择区外考点的考生,严格按照本考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并服从考区防疫规定。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18日
 
西藏自治区2021年公招考试考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西藏自治区2021年公招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本考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安排。如有违反或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即为承诺时间
 
  文章来源:http://hrss.xizang.gov.cn/sy/tz/202105/t20210518_130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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