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历史文物“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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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保护历史文物,又要保障经济发展,如何坚持原则、坚决保护?怎样实事求是、开发利用?20年前,时任福建省代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对万寿岩遗址两次批示,采取措施将文物抢救出来、整体保护,成为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问题的一个生动样本。
文物承载文明与文化,维系着民族精神与时代价值,理应依法受到保护。被业界誉为“南方周口店”的福建三明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曾获评200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把古人类在福建生活的历史提前至约18.5万年前。珍贵历史文物“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后代子孙”。对于事关全局利益与长远发展的文物保护,切不能只算经济账、眼前账、局部账,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正如习近平同志当年批示所要求的,“必须认真妥善地加以保护”。
具体的文物保护工作,确实常常与地方推进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矛盾,有的可能“耽误”矿产开采,有的可能“妨碍”土地资源盘活,有的还可能“影响”工业园区建设。据测算,叫停万寿岩矿体开采,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有6000多万元。这可不是一笔小钱,直接关系到企业效益与区域发展。然而,经济发展可以转型,文物资源不能再生。历史文物一经破坏,便难以修复,损失无法计量。所以,在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上,保护永远是第一位的,来不得半点含糊。
人们常说,文物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其实,“利”同样在“眼前”。在加强保护前提下对历史文物进行科学开发和利用,完全能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一方面,相比文物的单一与脆弱,经济建设所需资源禀赋,大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可替代性,下功夫去寻找去改变去升级,总会有解决办法和出路。另一方面,文物保护不等于单向度付出、投入。万寿岩遗址如今已建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独树一帜的遗迹展示、教育与研究基地,按文化旅游融合思路去开发,同样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化解资金压力、创造新的增长点。不为短期利益蒙蔽,算大账、长远账,完全能够做到“文物保护和发展生产两不误”。
从这个意义上讲,历史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是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前半篇文章讲保护,是“让文物活下去”;后半篇文章谈利用,就是“让文物活起来”。保护是利用的前提,保护好才能利用好;利用是保护的拓展,利用好是为了更好保护文物、传播文化,更有效提升文物保护意识。近年来各地博物馆借助网络“走出去”,历史文化景区开展研学旅行、体验旅游,文创产品蓬勃兴起,都是文物保护与利用相得益彰的成功案例。把“文物保护与利用”通篇文章写精彩,必须精准把握好舍与得、破与立的关系,该关停的影响保护的发展项目必须坚决叫停,该拓展的价值利用项目一定要积极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保护文物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文化使命,锻造文化自信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共同努力,在保护和利用文物中激发穿越时空、直击人心的文化力量,一定能留住文化之根、守住历史之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魂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