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从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此次计划招考262人,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9月8日上午9:00至9月14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此次考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8年西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西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从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统战部等6部门《关于促进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非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交流的意见》(统发〔2017〕64号)精神,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推进就业援藏工作,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从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对象
此次考录的地区和部门为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四川、甘肃、江西、海南等20个省市和铁路公安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统计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地震局、储备物资管理局等9个中央机关有关直属机构。考录对象为西藏籍少数民族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8日至2000年9月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未就业的我区生源少数民族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七)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此次考录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从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计划》(附件)。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 .xz.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9月8日上午9:00至9月14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不同省市或中央机关填报三个职位(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0KB以下)。此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9月10日至9月14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职位。2018年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9月20日9:00开始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此次考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具体安排为:
9月22日上午 10:0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2日下午 15:30— 18:00 申论
3.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拉萨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各考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上统一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和无人报考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笔试总成绩公布后,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查询面试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省市和中央机关有关直属机构考录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西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选择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需按照各省市和中央机关要求,根据《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和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核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开展。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经核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结束后,仍空缺的职位,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视情开展调剂工作。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在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中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拟录用人员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联系电话:0891-6845872、6845884、6845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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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