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内地退伍义务兵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官方回复

2015-10-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西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近日,一位网友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留言,询问西藏籍在内地服役的义务兵退伍后可否参加藏区基层乡镇公务员考试。对此,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作出公开回复,称根据《西藏自治区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招录公告》相关规定,2015年西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对象为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西藏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和区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至8月31日。该网民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尚未退伍,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目前报名工作已结束。该网民可参加2016年西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考试。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全国书记您好! 今天提笔给您留言,实属无奈,请您见谅,并希望您能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一下。我是2013年西藏第一批夏季兵,很荣欣被派遣至河南54集团军服役,在某部汽车营从事汽车运输工作,今年9月份面临退伍,与我同年入伍的在西藏服役的战友参加了西藏乡镇基层公务员考试,我感到他们很幸运,而我们在内地服役的西藏籍义务兵就没有接到任何关于能够参加考试的消息,为此大家觉得很不公平,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在履行神圣职责保家卫国,到最后感觉到组织把我们给遗忘了,心里极不舒服。请问向我们这样西藏籍在内地服役的义务兵,可否参加基层乡镇公务员考试呢?我们很期待!并盼能给予回复!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西藏籍内地义务兵退伍可否参加公务员考试”一事,现由区人社厅答复如下: 《网民留言办理通知》收悉后,我厅、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与网民取得联系,了解了具体情况,对其详细介绍了我区退役士兵和拟退役士兵参加公开考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网民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现对网民反映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报告如下: 2015年8月23日,我们通过《西藏日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发布了《西藏自治区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招录公告》,根据《公告》相关规定,2015年我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对象为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西藏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和区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8年8月27日至1997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至8月31日。该网民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尚未退伍,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目前报名工作已结束。该网民可参加2016年我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考试。 关于网民所反映的没有接到相关招考信息的问题,考生可关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或联系自治区考录办咨询相关信息,联系电话:0891-6845782,6845882,6845883。 我们对网民关心我区公开考录工作表示欢迎。同时,希望公开考录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书记好!2014年区直单位公开招考从2014年11月报名,12月考试,然后就是面试、体检等各环节,都拖到到现在2015年9月15日,10个多月了,调令或者是录用通知至今没下发。我们理解相关部门也很忙,又遇到今年大庆,我们都理解,但这效率确实不敢恭维。希望组织上能在百忙中过问一下。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2014年度区直单位招考要拖到什么时候?”一事,现由区人社厅答复如下: 因网民匿名留言,无法与本人联系解释有关工作进度和相关政策。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自治区考录办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从2014年10月开始开展了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考录(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经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于2015年9月13日经自治区考录办审批已正式下发了此批公开考录(遴选)录用通知,并及时将录用通知下发到各地(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及办理调动手续有关部门。同时,安排人员通知招考单位联系本单位录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公开考录(遴选)工作程序严格,涉及环节较多,每个考录环节结束后都要进行总结汇报,再按要求和规定开展下一步工作,考试周期往往较长,望考生能够理解。 我们对网民关心我区公开考录工作表示欢迎。同时,希望公开考录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 我们民兵连的补助什么时候发?上次我看别的县反应恢复说发,到现在没有发!到底什么原因,有没有?还有我们那个休假探亲回家生活费能退给我们吗?我们一年休假60天,每天按35元算,伙食费有2100元,这些钱哪里去了!我们不知道伙食费到底多少钱一天,我们只是估计!望核实办理我们这些民兵的事!我们到这里到现在什么也没有加!巴青县也没有人过问办理民兵连的事!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关于巴青民兵连的事”一事,现由那曲地委办公室答复如下: 收到《网民留言办理通知》后,我办高度重视,联合巴青县对网民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结果汇报如下: 经巴青县核实,网民留言中提到的“补助什么时候发”的问题,其表述不清,详细情况不明,具体是何补助不知,为妥善解决该问题,巴青县民兵连党支部召开了支部扩大会议,实事求是,详细调查了解,民兵连所有在岗战士均表示未发表此言论,对其所谓“补助”表示不清楚。 经巴青县核实,县民兵连伙食经费由县财政支出,按照“吃多少、用多少、报多少”的原则,实报实销,不存在退还伙食费的问题,全连战士包括连队领导也是一样的,剩余伙食经费在县财政局民兵连账户,不存在挪用、挤占等现象。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全国书记,您好,本人系2011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的西藏定向生,分配在昌都地区洛隆县林业局,担任科员一职,在那里工作半年,由于个人身体情况与对那边人文环境不适应,自动离职。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已经四年了,明年规定的五年期限就到了,像我这种情况,我该经过怎样的程序,才能提取到自己的档案呢?烦请书记百忙之中给予答复,不胜感激。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西藏定向生档案”一事,现由昌都地委办公室答复如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定向生毕业后在藏工作年限最低为5年。您服务期未满5年,私自违约,应主动退还国家财政给予的全部补助经费和北京林业大学的培养成本费,向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办理解除协议手续。您的档案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干部调档程序,从洛隆县人社局经昌都市人社局调至拉萨,并依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提取个人人事档案事宜。
  【网民留言】
  本人是应届高校毕业生想在人社厅和公务员局,自治区考试院在网上公布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问题,最近连续打了5天的电话,要么没人接,要么不通电话,我很是着急,领导在百忙中能不能过问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咨询”一事,现由区人社厅答复如下: 《网民留言办理通知》收悉,我厅、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与网民次仁罗布取得联系,了解了具体情况,对其详细解释了电话打不通等情况的原因,网民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现将网民反映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报告如下: 在我区2015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网上报名开始前,为了能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我区公开考录相关政策,区考录办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发布了《西藏自治区2015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公告》,同时公布了区考录办咨询电话。第二批公开考录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9月1日--5日),区考录办工作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连续加班加点,共对9000多人进行了资格初审。同时,区考录办工作人员始终按照“热情接待、坚持原则”的工作要求,在接受考生及家长现场咨询的同时,尽可能地接听每一个咨询电话,并进行了耐心细致地政策解释。关于网民次仁罗布所反映电话打不通等问题,主要原因是报名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咨询电话完全处于热线状态,工作人员每天接听电话200余次。 我们对网民关心我区公开考录工作表示欢迎。同时,希望公开考录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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