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出台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意见
日前,由自治区考录办(设在自治区公务员局) 起草的《关于积极做好2015年我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该《意见》,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5〕20号)要求各地(市)和自治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该《意见》明确指出,我区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共15994人,其中:研究生583人,本科生9320人,专科生6091人;教育部6所部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应届毕业生195人,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安排就业的应届毕业生592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应届毕业生 15207人。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拓宽渠道,完善政策,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全就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