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大学招聘9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7-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现有23个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独立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4个教学实践中心,8个研究所,1个干旱半干旱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现有85个本科专业,10个国家特色专业,19个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群、1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大学(www.xju.edu.cn)主页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至5月31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七)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不大于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大于3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 5月 23日至6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1、报考教学、研究、实验、教辅岗位者,需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含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新疆大学人事处邮箱(以收到回信为准)。

  2、报考辅导员、管理岗位者,需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大学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咨询:张老师 吕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85997

  电子邮箱:zhangz@xju.edu.cn 42730407@qq.com

  (四)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大学(www.xju.edu.cn)主页上进行公示。

  八、考试、考核

  1、招聘教师、研究、实验、教辅岗位人员考核

  应聘教师、研究、实验、教辅岗位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教师岗位面试为试讲;研究、实验、教辅岗位面试为实际操作,博士研究生笔试免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教师、研究、实验、教辅岗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①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30%折算。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水平。参加笔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由各学院自行通知,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达不到1:2比例的,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③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校园网上公布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①面试(试讲、实际操作)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②面试(试讲、实际操作)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70%折算。主要考察语言表达、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教学理论、方法、专业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水平;由相关学院(部门)组织本专业专家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在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试讲、实际操作)成绩设立最低分数线60 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检。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30%+面试(试讲、实际操作)×70%。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校园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试讲、实际操作)成绩、总成绩排名。

  2.招聘辅导员、管理岗位人员考试

  应聘辅导员及管理岗位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直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辅导员、管理岗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达不到1:2比例的,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2)面试

  ①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校园网上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②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前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并公布,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检。若出现放弃,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由新疆大学统一命题、组织,面试考官由新疆大学选派人员组成。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大学校园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大学会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大学(www.xju.edu.cn)主页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大学纪检监察室成立招聘监督组,全程监督招聘过程。

  监督人:孙玉贤 新疆大学纪检监察室副科级纪检员

  监督电话:0991-8582310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大学(www.xju.edu.cn)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大学(www.xju.edu.cn)主页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新疆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QQ群号:11605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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