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招聘6人 7月2-12日报名

2013-08-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岗位正常工作;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7月2日7月12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至7月12日。


  (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办公楼A座22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田旭0991-2822938


  (四)报名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HSK8级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另交两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五)资格审查: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时间:2012年7月13-16日。


  六、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公布,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汉语言进行考试。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哈、蒙、柯等民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笔试原始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行政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吐字是否清晰、语言表达是否准确、形态、仪表等。


  总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上公示三天。


  七、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体检者自理。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


  八、考核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进行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考核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增补公示人员的书面申请,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经核准同意后,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木合塔白尔·巴哈依丁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张剑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2825465

 


  附件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表(下载)


  附件二: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厅人事处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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