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畜牧科学院招聘19人 12日报名

2013-08-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新疆畜牧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畜牧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3、应、历届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35岁以下(博士可放宽年龄条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成绩优秀,热爱畜牧事业,吃苦耐劳,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6、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7、25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12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8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77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新疆畜牧科学院(http://www.xjaas.net/)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至9月20日。


  (二)应聘人员到我院人事处报名,必须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三)报名时间:与发布招聘信息的时间同时开始。


  报名期限:7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院机关组织人事处


  报名地址:乌市克拉玛依东街151号新疆畜牧科学院


  联系人:赵玉萍 联系电话:0991-4815871、4845404


  邮政编码:830000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笔试分数线,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拟聘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60分者,则取消该岗位。


  招聘的工勤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


  六、考察


  招聘人员须由所在地派出所或学校开具证明,证明其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行为等。


  七、公示


  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畜科院网站(http://www.xjaas.net/)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招聘监督


  自治区畜牧厅、新疆畜牧科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贺旺斌 自治区畜牧厅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


  监督电话:0991-8565501


  王国营 新疆畜科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4830040


  附表:


  1.职位表(下载)


  2.报名表(下载)


  新疆畜牧科学院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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