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7-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规格相当县(处)级。该院系整合原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新疆铁路技师培训学院)和新疆铁路高级技术学校,于201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分乌鲁木齐和哈密两个校区,主要承担轨道运输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乌鲁木齐校区15人,哈密校区23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一)
      三、发布招聘信息:2013年4月18日—4月24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四、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勤奋敬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性别不限,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研究生学历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岗位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教师岗位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
      5、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报名
      (一)时间:2013年4月25日—4月28日。
      (二)地点:
      乌鲁木齐校区: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204室(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233号)
      联系人:张新亭    联系电话:0991-7922459   
      哈密校区: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208室(哈密老火车站坐12路车铁路技校车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刘进      联系电话:0902-2399015 
      (三)要求:报名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简历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同版彩色照片,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其中,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及表现方面的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学业成绩单、院校方评语,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者在两地均可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六、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时间:2013年5月2日至5月12日。
      七、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试讲三部分组成,均用汉语进行。
      (一) 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在资格审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公布发放时间)。
      2、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等。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变反应、交际沟通能力等。
      (三)试讲:应聘教师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均须进行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教师岗位职责须具备的专业能力。
      面试、试讲将分组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属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等内容。若发现存在较严重的政治、刑事等问题,一律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材料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后,办理录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各项事宜;具体工作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和新疆铁道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3689638、0991-7922439、0902-2399005
      监督人:任全贤、魏静、刁希春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以及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时进行公示和公告。
      (二)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入闱面试后各环节若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据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鲍瑞勇    联系电话:13609900164
                  陈  捷    联系电话:15349926866
      附件:1、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审查表(下载)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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