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院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02年7月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重新审批确认,为全国首批确认的124所(其中新疆2所)独立学院之一,是实施本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110号,校园占地80亩。学院设有生物学学部、信息与工学学部、经济与商业学部、管理与法律学部、语言文学与教育学学部等5个专业学部,下设生物科学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语言文学系等5个系,并设党政办公室、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等11个行政机构。设有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土建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机械类等6个专业大类,共计25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农、经、管、文、医等7个学科门类。在新疆独立学院中设置专业种类最多,学科门类最广。聘任校内外教师474人,其中专任教师81人,兼职教师393人。教师总数中教授70人,副教授167人,具有博士学位61人,硕士学位256人。多年来,学院形成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http://www.xjstc.net/)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二)报名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各部门、专业系部联络人处(详情见附件1)。
六、应聘人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不大于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大于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大于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生年龄同本科。
七、资格审查
各部门、专业系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2014年4月25日至5月9日(工作日)。
(二)审查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三)审查须带材料:《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含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由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上,向社会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八、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测评分为三个阶段,包括笔试、面试和试讲。
(一)笔试。对应聘者所报岗位需要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行测试。笔试题目实行不同岗位不同考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闭卷考试。
(二)面试。对应聘者所报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和工作管理能力等进行测查。面试主要采取应聘者自述、考官提问等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0-15分钟。
(三)试讲。主要由试讲工作小组对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基础、备课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定量评价。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70%。
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由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上向社会公布各环节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考察
(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将会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审批后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学院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按规定程序聘用;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解除聘用。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聘工作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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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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