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招聘启事

2013-06-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08年12月,为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其宗旨是围绕妇女儿童需要,依法筹集资金和物资,通过资助服务项目,提高妇女儿童素质和能力,改善和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根据工作需要,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现面向社会招聘筹资人员和项目人员各1名。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筹资人员:

1、热爱社会公益事业,了解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对象,有志于为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推进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2、在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领导的指导下,与有公益捐赠意向的企业、机构、个人、媒体等进行沟通联系,筹集慈善资金;

3、在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领导的指导下,开展捐赠需求调研、评估及项目策划,并组织、实施公益筹资活动;配合捐赠方、媒体等合作伙伴,开展相关筹资宣传活动;

4、能够按照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确定的原则与立场,在基金会领导的授权下开展筹资谈判。

(二)项目人员:

1、热爱社会公益事业,了解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对象,有志于为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推进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2、负责执行公益项目设计撰写,与项目合作方保持联系,为项目提供支持工作;

3、负责项目前期调研、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保障项目效益;

 4、对捐赠人撰写项目反馈报告;

5、通过媒体宣传项目成果,通过项目效益开展有效募资。

二、任职条件

(一)筹资人员:

1、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6周岁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广告、公关、策划、营销等工作经验,有公益慈善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有独立的活动策划、文案撰写能力,具有大型筹资宣传活动的组织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项目人员:

1、本科以上学历,年龄26周岁之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具有项目执行与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对英文读写、理解熟练者优先考虑。

三、所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签定聘用合同。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18:00(北京时间)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者资料”)

1、自荐(1000字左右)、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应聘者个人简历表(见附件)(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扫描成图片后的电子版)。

3、初审通过者,通知笔试和面试(考试当天应聘者须带以上资料的原件)

4、该招聘启事在部分网站及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官方网站上可以下载(http://www.xjfejjh.org.cn/)

五、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邮编:830001

邮箱:fujihui@sina.cn

电话:0991—2319150    2319418

联系人:热米拉         蒙晓云


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013年2月20日

附件: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应聘者个人简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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