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启事

2013-06-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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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2006年1月1日执行)和环境保护部有关文件以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无编制),现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对象
      根据我中心工作需要。确定化工、生态类及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身体状况良好;
      3、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
      4、35岁以下、性别不限,应届与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从事三年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2013年6月13日;
      2、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报名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方式寄到指定地址。
      3、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在新疆环保厅网站公布名单,之后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74号  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办公室
      邮  编:  830011
      联系人:  柳军荣
      联系电话:0991- 3838802
      电邮地址: liujunrong205@163.com

      附件: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

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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