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2013-07-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度兵团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兵团种子管理总站、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见《2012年度兵团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和《公开招聘计划表》通过兵团日报和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在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下载《报名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相关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分别到报考单位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兵团种子管理总站、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现场报名。考生要在《报名申请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以便通知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6日
报名地点:
1、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高新区高新街48号,可乘BRT1号线在高新街站、532路、536路、922路高新区站下车,联系人:赵冰梅,联系电话:0991-3663875、13999979136。
2、兵团种子管理总站:乌鲁木齐市昆明路103号,可乘BRT1号线在高新街站、532路、536路、922路高新区站下车,联系人:宣立中,联系电话:0991-3858783、18099265332。
3、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东2巷225号(六道湾3路车终点站),可乘3路、58路、33路在六道湾站下车,联系人:张力,联系电话:0991-4632990、13899918889。
(三)考试工作由兵团农业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成绩计算为:专业科目笔试×60%+实际操作成绩×40%,总分为100分 ),由兵团农业局统一组织,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对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中依据成绩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考官组由兵团人社局、兵团农业局及招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当场公布。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笔试及实际操作)×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取第一名进入后续环节(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笔试、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由兵团农业局在面试地点现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牵头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招聘各站采取调阅档案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兵团农业局可根据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公示
兵团农业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兵团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公示7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与回避
兵团人社局、兵团农业局纪检部门对兵团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招聘工作的用人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招聘各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本《实施方案》由兵团农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电话:0991—2890282、2896937
2012年度兵团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报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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